近日,包括发改委、科技部、国资委和信产部在内的国家4部委再度明确表态支持TD-SCDMA。这无疑将极大鼓舞TD-SCDMA阵营的士气,TD-SCDMA联盟秘书长杨骅更自信的表示“TD-SCDMA目前商用化系统设备已逐渐成熟,产业链的系列产品已经完全做好商用准备”。
短短几年,TD的发展速度远超欧美的判断。欧洲开始担心其WCDMA在中国的推进受阻,美国同样郁闷于CDMA2000的境遇。正如近来欧盟因与中国的贸易逆差不断扩大而高唱“人民币升值”频频向中国政府施压一样,美国政府从数年前便开始在3G标准问题上宣扬“技术中立论”,即所谓由企业自行决定采用何种技术标准,并认为“这可以使消费者以低廉的成本获得最好的技术”。
然而技术中立论的神话真的存在么?
胡锦涛主席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
信息产业是国家创新战略的前沿阵地之一,电信技术标准是信息产业主体技术集群的“总纲”,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我国政府支持、引导、推动TD-SCDMA的产业化和商用化,可谓责无旁贷,义不容辞。何况政府主导先发TD牌照,企业仍可以主张自己选择,完全不违背WTO的公平公正原则。
至于所谓的技术中立,无论从欧美国家的自身言行,消费者的利益获得,还是国家自主创新的战略推进等各个角度考虑,这个理论都是站不住脚的。
欲教他人,先正己身
回顾通信业的发展史,我们会发现,在涉及重大产业利益的技术标准的国际竞争中,所谓“技术中立”对于牵涉其中的欧美国家都不过是一纸虚言。
1989年,虽然欧洲的GSM标准就已经成熟,美国政府却把GSM标准的核心频率拍卖给了美国公司做PCS,以限制GSM进入美国。不久,美国高通公司宣布CDMA研制成功,虽然技术上很不成熟,但美国政府立即将它定为美国标准,并在其商用的前三年作出了有利于该标准的频率规划。欧洲也采取了类似的手段,卡死了CDMA的频率,因此CDMA也同样进不了欧洲。
3G标准之争更加激烈,1998年12月14日,欧洲议会要求成员国为UMTS业务发出运营许可证和引入业务。5天后美国国务卿、贸易代表、商务部长和FCC主席联名写信给欧盟,指责欧洲的政策无助于复杂的3G标准化状况的解决。1999年7月美贸易代表和商务部长再次联名写信给欧盟,要求欧洲发放3G许可证时采用“技术中立”立场,即不要排斥CDMA2000。欧盟立即以美国在2G时的所作所为反唇相讥,一时间,大西洋上空鸡鸣犬吠好不热闹,技术中立之言更是不绝于耳,奈何骂者昭昭,从者寥寥。
最近WiMAX成为3G标准,也正是在美国政府的强力支持下WiMAX这项准4G技术得以顺利挤进3G家族,为其获得全球统一频谱扫清了障碍,今后将可以全面参与ITU高级4G计划。
以上种种,无不说明欧洲、美国总是在根据自身利益建立国际标准,技术中立论总是因时因势而变。攻城拔寨时,这一理论便是开路先锋,违者便是大逆不道;保护国内市场时,立即弃于脑后,至乎背道而驰,拦路设卡,亦是屡见不鲜。如此言行不一,何以教人?
技术中立,用户受益?
抛开美国的虚伪做派不看,就消费理论而论,消费者并不关心技术之争,关键还是价廉物美。而技术中立论号称“若任由市场选择,可以使消费者以低廉的成本获得最好的技术”。镜花水月,看似美好,然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从我国移动通信市场实际情况来看,TD较之其他两大标准在核心技术、频率资源、组网方案、业务运营、建网成本这5大方面都更具优势。但由于TD起步时间远远晚于另外两大标准,成熟商用已然落后一步。而且一段时间的政策模糊已经导致部分运营商大规模秘密搭建WCDMA网,虽然已经被信产部明令叫停,但实际有些地区已实现全面覆盖,只要3G牌照一发,很快可以投入运营,让先进却稚嫩的TD与成熟的WCDMA 竞争,TD 危矣。如此市场选择的结果可能是“差”技术率先占领市场,进而形成“跑马圈地”“先入为主”的路径依赖效应。在WCDMA圈地范围内将会因为接口等各种标准问题阻止即使是客观功能优于它的技术所替代,市场将无法协调市场参与者之间的行为,从而相当一部分人“被迫”选择“差”的技术标准。